民国旧事(3)


  1926年,鲁迅先生与二弟周作人失和已三年。关于兄弟二人失和的原因,素来是史学研究着关注的重心之一,虽然至今未得出确切的结果,或许永远也不会有确切的结果而永成历史的谜案。当然,也并非没有得出一些结果,比如就有人说是因为鲁迅先生偷看弟媳洗澡云云,对这种揣测,我自然不敢相信,我自然也不相信鲁迅先生可能做出这类的事情来。但不管怎样,这或许是先生之生平最大苦痛来源之一。无论是谁,摊上这样的事又不会是呢?
  1926年的鲁迅,早已失去了其二弟,只有三弟建人能让其一享手足之情。在他由北京去厦门途径上海的时候,建人会特意陪伴他。他会托建人帮忙买书;看到建人生活困难,也会拿出自己的薪水资助他。

  1926年9月11日日记:

  上午托伏圆往中国银行汇泉二百于三弟,又一百托其买书。

  9月14日致许广平的信中,也提及了建人及此事:

  建人与我有同一景况,在北京所闻的流言,大抵是真的。但其人在绍兴,据云有时到上海来。他自己说并不负债,然而我看他所住的情形,实在太苦了,前天收到八月分的薪水,已汇给他二百元,或者可以略作补助。听说他又常喝白干,我以为很不好,此后想勒令喝蒲桃酒,每月给与酒钱十元,这样,则三天可以喝一瓶了,而且是每瓶一元的。

  其时,鲁迅先生在厦大的月薪是四百元,他拿出薪水的一半用来资助自己的弟弟,关心他的身体。能让自己的亲人依靠,有时虽然因为担子太重而让自己的时日艰难,但无疑那也是很幸福的事情。倘周作人与之不失和而有难,他也必然如此尽一位兄长之谊吧?
  可惜他竟没有了这样的机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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